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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全年零风险

日期:2021-01-14
        

一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印发《垫江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完善危险废物相关领域监管衔接机制,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环境事件的发生。

二是明确专项整治范围。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清单,将年产5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6家企业、1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1家利用处置单位、2家再生铝冶炼、一、二类汽车修理企业、通讯基站、电力行业(废旧电池、变压器),含喷漆工艺的家具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对12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家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并上传国家危险废物专项整治APP,全方位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危废管理可查询可追踪。

提升利用处置能力。积极协调垫江县医疗废物处理项目、重庆吉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恒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完成前期相关手续;指导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拓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尽快启动管道输送相关工作;重庆宝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渝环﹝202026号)精神,延续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督促辖区重庆拓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市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利用处置能力以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成立了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强化联动执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已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2起,行政处罚1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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