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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六查并举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日期:2021-07-08
        

一查贮存场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里的贮存容器、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检测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查环评批复是否一致。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文件中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一致。

三查鉴别工作是否开展。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企业应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督促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四查豁免条款使用是否妥当。对照2021年最新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清理排查豁免环节、豁免条件、豁免内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

五查配套设施是否建全。贮存、处置、转移、利用危险废物应配套建设处置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必须建立台账,每次转移时都要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登记,申领电子联单,每年年初在系统中提交本年的管理计划和上年的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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