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4-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为消除辐射安全隐患,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和杜绝辐射事故发生,2024年一季度,县生态环境局深入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共检查了白家镇卫生院、裴兴镇卫生院等3家医疗机构,重点对在用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警示标志设置、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配备、辐射场所及个人剂量检测、应急管理及安全防护培训制度执行、审批验收、安全许可以及各项档案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实。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意识,强化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严格监督执法,督促全县核与辐射利用单位增强环保法律意识,落实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决筑牢核与辐射安全防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