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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五个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日期:2020-11-03
        

10月30日,重庆市召开202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视频会后,垫江县迅速行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五个一” 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一是建立一套联系机制,建立垫江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微信群,扩大入群成员,将县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加入工作群,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构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二是调整一个方案。进一步完善《垫江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增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经济信息委等3个部门为县政府指定赔偿权利人,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三是适时召开一次研判会。全面落实市、县工作要求,研判解决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施工作。四是组织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确保全县生态环境损害案例办理工作推进有序、依法合规,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五是进行一次年度总结。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长效机制,确保县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应赔尽赔”,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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