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季度垫江县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线索核查清单
| 序号 | 点位名称 | 面积(公顷) | 核查 经度 |
核查 纬度 |
所在 功能区 |
问题描述 | 建设/完成时间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 1 | 垫江县G350澄溪至群力段新改建工程(一标段)弃土场临时用地 | 1.20 | 107.25343 | 30.24331 | 生态红线内自然保护地外 | 垫江县G350澄溪至群力段新改建一条公路,此公路不占用生态红线,该点位在公路旁,占用生态红线,为(一标段)弃土场临时用地项目,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但经过核查,县林业局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缺失生态红线论证报告。 | 2025年7月 | 目前已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该弃土场使用,1年内完成该地块护坡,复绿。同时函告县林业局:涉及生态红线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审批问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确保用地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2026.11.30 |
| 2 | 垫江县宝鼎山林家沟-谭家沟防火道路 | 2.50 | 107.4703 | 30.4527 | 生态红线内自然保护地外 | 该点位位于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新建一条垫江县宝鼎山林家沟-谭家沟防火道路,建设单位为垫江县林业局,已办理防火公路审批手续。包括防火道路初步设计批复、林家沟-谭家沟设计图纸、林地采伐手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防火道路营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目前该道路完成路基建设,因天下雨,路基两边出现了一定塌方。 | 2025年3月 | 无需整改 | / |
| 3 | 居民安置点农村道路 | 0.29 | 107.2886 | 30.3332 | 生态红线内自然保护地外 | 该点位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群山村,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是新建居民点(用生态红线外)与外界道路的连接带(生态红线内,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原有一条泥石路约宽5米,长100米。2024年10月,垫江县桂阳街道群山村3组刘小燕等10户居民,申请宅基地联合建房,2025年1月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2025年3月开始建设,目前主体工作已完成。施工期间,因材料堆放占用图斑全部范围,现已完成除道路外的区域复绿。保留道路为居民点与外界出行的唯一道路,村民自行将原泥石道路升级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 2025年7月 | 无需整改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