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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

日期:2021-08-09
        

2021年7月,垫江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开展2021年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

此次线索筛查按照“应赔尽赔”的要求,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所属领域内共开展线索筛查101条,涉及资源与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执法巡查发现、信访投诉举报等渠道,并建立了案件线索清单和案件台账。

经各相关单位的认真核查,对符合启动条件的3条案件线索将尽快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基本原则和“赔偿到位、修复有效” 制度建设目标。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定期会商机制;强化综合、统筹、协调、调度职责,构建配合有力、衔接密切、运行顺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体系,形成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工作格局,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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