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新改扩建的餐饮服务店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注意些什么?
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居民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等地点建设、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排放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业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防治设施,使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防治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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