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环境监管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3-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垫江县2023年第一季度环保“黄红牌”企业

垫江县2023年第季度环保“黄红牌”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产、关闭。2023年第季度,重庆润乐食品有限公司排放污水超标,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对上述企业予以“黄牌”警示,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违法行为

环保等级

1

重庆润乐食品有限公司

超标排污

黄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