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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果公告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已同意通过以下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传真:023-74688819。通讯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审核结果

1

重庆垫江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

垫环函〔2026〕1号

2026年1月4日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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