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16C/2021-000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6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抽查时间 |
抽取对象范围 |
抽取对象数量(户) |
抽查人员 |
抽查制度要求 |
一季度 |
按照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确定2021年县级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的通知》垫环发〔2021〕 12号文件精神,将112家企业纳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其中,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环境监管对象有23家,一般有89家。 |
21 |
在污染源日常监察随机抽查系统执法人员库中6名执法人员随机抽选 |
重点环境监管对象最低抽查比例每季度至少对本辖区25%的县级以上重点环境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原则上对本辖区县级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应保证当年检查一遍)。一般环境监管对象最低抽查比例: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对一般环境监管对象最低抽查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数量,所以全年共计抽查83家企业。 |
二季度 |
21 | |||
三季度 |
21 |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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