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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双随机年度计划公示


计划名称: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企业

计划描述:双随机检查

参与抽查人数: 2

污染源总数: 66

其中包括: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17家;大气环境监管一般单位22家;城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2家;油库加油站13家;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企业2

抽查比例: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20%大气环境监管一般单位10%;城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0%;油库加油站10%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企业50%

是否生成季度计划:

年度抽查家次 12

抽查个数: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4家;大气环境监管一般单位3家;城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2家;油库加油站2家;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企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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