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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1-000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垫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办公室:负责文秘、文电、会务、考勤考核、后勤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申报购置、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计划、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所需药品、耗材、试剂、标准物质和劳保用品协调采购;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负责监测报告发放登记和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2、综合技术室: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催办、督办监测工作完成进度,汇总监测记录;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填报、传输和发布;负责本站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核工作;负责涉及监测领域的新闻采访、政务信息及网络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向环保局其它科室及其它有需求的政府部门提供相关监测数据;牵头组织开展质量报告书、污染源排污状况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统计技术工作,承担全县环境统计技术工作;配合市环保局指定的维护空气自动站的技术公司做好空气自动站的检查、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室:负责组织开展能力认证持证上岗申报和资质认证申报、质量管理体系的修订、宣传贯彻及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年度质量管理计划和总结;负责组织开展各类质量活动;负责标准、技术规范的查找更新、购买及质量管理档案工作;负责质控考核、比对、方法验证、质量监督、量值溯源及量值传递等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实施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负责标准物质管理;牵头应对所有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实验室分析和现场采样记录报告质控审核;牵头负责对监测报告的投诉和申诉处置工作;负责管理县生态环境监测站CMA印章等工作。

4、分析室:负责组织接收委托送样样品;负责各类实验室项目原始记录收集;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管理、期间核查、维护、联系维修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提交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计划、药品(标液)、试剂、耗材及设备的采购申请计划,验收、入库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进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工作;负责易制毒药品和剧毒药品采购、验收和管理;负责新进设备建档工作;负责实验室日常清洁及人员值班、样品留置、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科研工作。

5、监测室:负责组织涉及现场采样、现场项目监测及样品采集与样品运输领域相关工作,及时编写监测报告或分析结果报告;负责仪器设备、耗材及药品等购置计划、申请及验收工作;负责现场设备的期间核查及提出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开展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负责新进设备建档工作,协助做好方法变更及验证工作;组织开展涉及现场仪器设备使用培训;负责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等工作;负责编制本站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负责突发应急监测制定监测方案。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技术室、质量管理室、分析室、监测室,各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名。至此,核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职数1名、副站长职数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3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48.2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拨款增加148.26万元,上年结转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3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32.9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97.47。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48.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8.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97万元,比2020年增加14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97万元,比2020年增加148.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垫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7.13万元,比2020年减少5.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2020年增加0.9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测业务,外来监测督察、检查工作量上升导致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万元,比2020年减少6.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2.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杨银川,电话:023-74688819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单位收支总表

      7.单位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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