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8)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zfxx/ggxx/,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442856563@qq.com、804024196@qq.com,传真:74688819、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垫江县东方大道至X121垫普路连接线改建工程 |
垫江县桂溪街道东方大道北延伸段至X121县道 |
垫江县兴垫交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垫江县东方大道规划段和H3规划道路交叉口北端,止于X121县道。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7.5m,行车道宽度为2×3.25m,设计全长约2.054km。项目总投资为4789.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28万元。 |
(一)实行封闭施工,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堆料场及运输线路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除尘土,合理选取设备。加强场地洒水抑尘、保持施工场地的洁净、加强施工管理;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道路两侧设置行道树。 (二)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清洗、道路养护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旱厕,用于农作物灌溉,不外排。营运期地表径流排入排水边沟。 (三)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具,加强管理、优化施工工序和施工布置、围挡施工等措施。营运期加强管理、道路临敏感点处安装隔声窗。 (四)道路总开挖土方量14.07m³,总回填土方量13.94m³,总共弃方量1225m³,弃方通过车辆运输到市政弃渣场处理。 (五)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的植被恢复和绿化;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采用边开挖、边运走、边回填施工方案;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防止土料沿途散溢;用钢制挡板或沙袋对料场地和表土堆放区进行拦挡;工程完工后,立即对场地进行清理。运营期加强行道树绿化、中央分隔带绿化、边坡植草绿化。 (六)加强危险品运输道路交通管理,设置警示、限速等标志。 |
项目取得发改委备案证号:2019-500231-48-01-080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