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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30309

日期:2023-03-09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74688819、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不锈钢针管生产项目

重庆市垫江县黄沙镇万胜社区2组

重庆渝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技改项目拟选址于重庆市垫江县黄沙镇万胜社区2组建设“不锈钢针管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租用重庆好峰灯饰有限公司全厂区(约4300m2),购置磨头机、焊管机、切管机、拉管机等机器设备,实现年产不锈钢针管12亿支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和煤油挥发有机废气。

①焊接烟尘:本项目焊接时不使用任何焊材、焊剂,焊接烟尘产生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煤油挥发有机废气:项目拟在煤油清洗、晾干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 15m 排气筒(1#)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化池(处理规模为15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垫江工业园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中磨尖废水经沉淀池(容积4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3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垫江工业园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迎春河。

噪声:

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废塑封带、废胶带、不合格品、废砂轮以及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设一般固废暂存点,位于1#厂房外西北侧,约40m2,设标识牌。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煤油、废机油、废液压油、油品废包装、危化品废包装、废活性炭、生产废水污泥以及废含油棉纱、手套,最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设危废暂存间,位于2#厂房外北侧,约20m2,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条款中、《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110-500231-04-05-37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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