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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40229

日期:2024-02-29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74688819、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瑞满晶机加及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制)

重庆市垫江县朝阳北路6号

重庆瑞满晶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租赁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朝阳北路6号的已建工业厂房,建设“重庆瑞满晶机加及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下文统称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4800m2,购置机加设备、喷涂设备,建设2条机加生产线、2条智能喷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68万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净化”预处理后与流平废气、烘干废气、固化废气及丝印废气一同经“喷淋塔+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项目钢铁件和塑料件打磨工位均设置软帘,金属粉尘粒径较大,会地面沉降一部分,逸散到车间外的颗粒物量较少,加强厂房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喷漆废水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30m3/d,多级氧化+混凝沉淀+活性炭过滤)预处理、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1m3/d)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50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桂溪河。

噪声:项目风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消减。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位于厂房东南侧,建筑面积约20m2,用于暂存不合格件及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

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约15m2,位于厂房东南侧,采取六防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标志牌,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生产设备及污废水管道等做到可视化。

分区防渗:漆料库房、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喷漆区域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除了上述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生产区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漆料库房、漆料库房单独设置,地面做硬化、防渗等处理,且设置托盘,用于存放化学品的液态物料。设置地沟和收集池,防止液态物料泄漏溢出漆料库房。将固体与液体分开储存;

危险废物贮存库,危废分类暂存,采取六防措施,且设置托盘,分类将危废盛放于托盘上,设置地沟和收集池,防止泄漏。危险废物贮存库配有灭火器、堵漏物资等应急物资;生产废水管网可视化铺设;厂区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要求岗位操作规程,加强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素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实施规范核查。实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等。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212-500231-04-05-87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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