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40306

日期:2024-03-06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74688819、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光伏组件生产项目一期(承诺制)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三合大道南段高新制造孵化园(重庆捷力轮毂制造有限公司老厂区内)

重庆市信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租用厂房面积13612m2,主要建设生产加工区、成品区及库房等。项目设置玻璃磨边、打孔、清洗、丝印及钢化炉设备等,形成年产2400万m2太阳能光伏发电玻璃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废气:主要为丝网印刷及固化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UV光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15米排气筒排放。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玻璃磨边、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排放产生的废水,经厂房外东北侧设置1个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150m3/h,处理工艺絮凝+沉淀)处理后,清水进入清水收集池回用至磨边、清洗工序循环使用,回用不完的部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县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过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生化池(50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县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迎春河,最后进入桂溪河。

噪声:项目噪声源为磨边机、钢化炉等设备.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工作时间、在设备基座与地基之间设置减震垫,风机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 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玻璃次品、玻璃沉渣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对油墨库房、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生产厂房(包括原辅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作一般防渗处理,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重点防渗区地坪防渗层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综合防渗透系数不大于 1×10 -7cm/s,同时危废暂存间等各类液体物质应设置托盘分区存放。一般防渗区地坪防渗层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10 -7cm/s。简单防渗区要求水泥地面硬化。项目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杜绝设备“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做重点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部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分开存放。废油墨桶周边应设置高约15cm的托盘,张贴禁止火源的标志,四周禁止有火源;油墨设置物料暂存区,防止渗漏,同时设置围堰,防止事故时漫流;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人员能够应付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等。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304-500231-04-05-9700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