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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41219

日期:2024-12-19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74688819、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垫江县龙谷溪水库工程

垫江县砚台镇太安村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一三六地质队

龙谷溪水库坝址位于龙溪河流域支流砚台河二级支流龙谷溪,是一座以农业灌溉、防洪为主要开发功能的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14.85万m³。工程建设内容为主体(枢纽)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以及移民安置工程。辅助工程主要为项目附属设施,包括管理用房、取水闸阀房、观测与监测设施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和供电工程等;临时工程包括旧有水坝拆改、施工导流、施工场地、弃渣场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防治、废水防治、噪声防治、固废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移民安置工程包括工程征占范围内的人口、住宅、耕地以及其他民用设施的补偿安置等。工程静态投资7098.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50万元,占总投资的3.3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严控施工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导;采取临时覆盖、临时拦挡、临时截排水措施以削减水土流失量;对工程可绿化区域实施植被绿化;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弃渣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实施植草绿化;对可能发现的名木古树进行移栽保护,对可用于绿化的幼苗进行培植回种。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捕捞鱼类,围堰内的鱼类及时进行捕捞、暂养或放归;需要进行水下开挖的,事先需对影响水域采用声、电或网具等手段驱赶鱼类。②运营期: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以及视频实时监控设备,并将监控系统与监控平台连接实现实施监管,下泄生态基流0.0028m³/s。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限速行驶;集中堆放建筑材料,并采取苫盖措施;加强道路清扫等。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运输计划。

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设置隔油池以及集水沟,将施工期含油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基坑废水静置、沉淀后抽取排放。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堰体下游迎水面采用土石编织袋码砌防护,编织袋填筑坡度1:2。依照库底清理规范对淹没区林木进行清理。②运营期:及时对库区漂浮物进行打捞,避免影响水库水质。运营期管理用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生化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施工机具,限速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布设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声环境敏感目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项目弃渣5.1万m3,运至项目设置的弃渣场,石渣坝体拆改产生的条石、块石将回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中,不能回用部分回填至弃渣场,清库产生的垃圾分类处理。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处理。②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交予环卫部门清运;清库清捞漂浮垃圾在实施分类后交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施工期:固定油库位置,油库区使用混凝土铺筑,场地周围设置截留排水沟与沉砂池。油库四周修设不低于0.5m高的防火堤。油库与施工现场驻地、居民住宅之间不少于60米,与临近公路之间不少于15米;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之间不少于40米;与架空电力线路距离不少于1.5倍杆高;与爆破作业场地之间的距离不少于300 米;罐址不能建在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并要有不少于40米的安全距离。②运营期:加强宣传;协同交管部门针对邻水、涉水的道路设立防撞护栏、警示标志,限制危化品车辆通行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制定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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