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50124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023-74688819、023-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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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胜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胜强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 |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朝阳一支路51号 |
重庆胜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拟建项目租用已建1#厂房部分面积约2500m2,购置全新的自动制管焊管机、空拉机、拉管机、磨床、折弯机、抛光机、退火炉、缩头机、校直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建设不锈钢空心针管生产线以及不锈钢冷凝管生产线,建成后年产不锈钢空心针管60t/a;年产不锈钢冷凝管1000t/a。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废气:酸洗废气采取硝酸槽双侧槽边抽风收集至酸雾净化塔(碱喷淋)处理后经1根20m高1#排气筒排放;抛光粉尘经抛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抽风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2#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标准;氨以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焊管冷却废水、切割冷却废水、打磨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新建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退火炉间接冷却水外排废水、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厂区已建生化池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垫江县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经迎春河排入桂溪河;项目酸洗清洗废水、冲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酸雾处理废水等采用“隔油+调节+化学沉淀+砂过滤+膜处理”的处理回用于酸洗用水等,不外排。 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一般工业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工业废包装物、除尘灰、沉淀池沉渣等,拟在厂房内北侧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个,面积为20m2,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槽渣、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物化污泥、废过滤膜、酸洗废液、废过滤砂等,危废种类涉及HW17、HW49、HW08等,各种危废分类收集,分别采用专用的容器密封包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类别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暂存和管理。生活垃圾袋装化后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等措施。项目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以及酸洗加工区、酸洗废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防渗技术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酸洗作业区以及酸洗废水处理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其余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防渗技术要求。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车间内硝酸酸洗槽以及清洗槽外侧修建高度不低于30cm的围堰;另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按要求设置围堰;化学品库房内存放的硝酸桶下方设置防渗托盘;生产车间内酸洗房、化学品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及配套的管沟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酸洗槽、清洗槽采取架空0.3m设置,并设置围堰;液氨储存间应配备良好的通风系统以及喷淋装置,同时储罐外围应设置围堰;储存间内设置泄漏检测和监控系统,使用气体检测仪器检测氨气的浓度,设置个人防护装备等应急器材;在拟建项目厂房外南侧设置事故池1座,事故池容积为10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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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晶芯频控电子超小型号低功能、高端高稳频控元器件生产项目 |
重庆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O02-05/01地块 |
重庆市晶芯频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昌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迁建项目拟迁至重庆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O02-05/01地块新建8栋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其中5栋生产厂房(1~2#、5~7#)、3栋库房(3~4#、8#),占地面积为64102m2,建筑面积为22790m2,1#厂房1F布置石英晶体系列电子元器件生产区及办公区,生产区包括被银车间、周波车间、粗调车间、焊接车间、压封车间、清洗房等,主要进行石英晶体系列电子元器件生产,1#厂房2F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贮存设施,其余区域为预留。其余厂房为后续预留。项目购置排片、镀膜、调频、轮焊、压封、检测、分选等2500台(套)设备,形成年产10亿支石英晶体系列电子元器件。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废气:素子清洗废气、被银治具清洗废气、素片清洗废气、焊接治具清洗废气,采用“喷淋塔(碱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15m高)排放;焊接废气收集后采用“纤维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器组合装置”工艺处理达标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 -2016)。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要求。 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纯水机浓水、酸洗后水洗废水、空压机含油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喷淋塔废水。酸洗后清洗废水单独收集,采用化学沉淀法处理后同其他生产废水一起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生化池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迎春河 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4a类标准要求。 固废:一般工业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银(铜)、污泥、废过滤材料、不合格产品、废RO膜,拟在1#房2F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个,面积为10m2,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危险废物主要有釜残液、废乙醇、废酸液、废活性炭、废纤维棉、废机油、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油桶,、废污泥等,危废种类涉及HW06、HW34、HW08、HW49,各种危废分类收集,分别采用专用的容器密封包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类别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项目拟在1#厂房2F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1个,面积为50m2,用于危废的暂存。要求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暂存和管理。生活垃圾在各产生点袋装化后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生化池污泥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掏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区、氯化石蜡储罐区、事故池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防渗技术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氯化石蜡储罐区、事故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废水管沟、生化池为一般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防渗技术要求。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贮存库、化学品库房(含油料)等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处理,同时液体物料容器下设置托盘,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等。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相应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和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检修,保障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