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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辐射类)20250703

日期:2025-07-03

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023-74688819、023-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垫江桂南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重庆市垫江县滨河西路桂南110千伏变电站内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垫江供电分公司

重庆泓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在桂南11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新增容量为63MVA的3号主变压器1台,扩建后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50MVA+1×63MVA,电压等级为110/10kV,同步扩建1个110kV主变进线间隔。拆除站区西南侧的35kV配电装置,原址新建1栋10kV配电装置楼,配置19回10kV配电间隔,新增2台10kV电容器(容量分别为1×6012kVar+1×4008kVar)。对事故油池进行原址拆除重建,将其容积由20m³扩大至25.8m³。同时完善相关的一、二次设备及环保设施等。

电磁环境:根据类比分析,重庆垫江桂南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四周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µT)。建设及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小于评价标准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现有设施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墙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新建3号主变集油坑和管道至事故油池,原址拆除重建事故油池,将其容积扩大至25.8m³,事故油池设置油水分离装置,事故油池、主变油坑及其连接管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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