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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50708

日期:2025-07-08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023-74688819、023-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伟翔石材来料加工及预制件生产建设项目

重庆市垫江县长龙镇长龙村七组罗家傍

重庆伟翔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昌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外购10万吨石灰石矿石原料,购买锤式破碎机、振动筛、整形机、对辊机、瓦砂机及脱水筛等设备在1#厂房(现有)内新增1条建筑石料、机制砂生产线,年生产碎石产品约5万吨及水洗砂产品约5万吨;购买搅拌机、配料机、振捣机等生产设备,在2#厂房(新建)内新增1条水泥预制件生产线,年生产水泥预制件1万m3;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1.8%。

废气:外购矿石由建设单位采用自卸式汽车自福顺建材运输至厂内料仓,水泥、粉煤灰采用罐车运至厂内,罐车与筒仓管道封闭直连,物料经输送管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筒仓暂存,水泥、粉煤灰筒仓自带仓顶除尘器,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道路硬化、洒水抑尘、在工业场地设置车辆轮胎冲洗点和雾炮机降尘、降低车速、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及减少进出车辆怠速和频繁启动,减少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排放。在一破、二破下料口、振动筛及对辊机等设备处设置喷淋洒水降尘装置,搅拌机进料口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重庆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要求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5m³/d)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通过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沉淀+絮凝浓缩+压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约9m²),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中废布袋、废模具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不合格品、砂石浆料渣、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压滤机泥饼用于采矿回填。

土壤及地下水:拟建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贮存点渗漏的废油等危险废物经土层渗透污染地下水,泄漏的污染物下渗对场地周围土壤造成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分区防控原则,本项目依托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油罐区已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重点防渗措施,在容器底部设置托盘进行防渗或选择地面铺设双层高密度聚乙烯HDEP防渗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墙角涂刷环氧树脂漆等,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防渗技术。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油罐区和危废贮存点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地面设置托盘等措施进行收集,防止各种物料漫流或泄漏。粉料筒仓设置冒顶报警器并安装仓顶安全阀,严防筒仓冒顶风险;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备,加强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密闭厂房内粉尘的检测。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和辅助设备定期检修;加强管理,定期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安全消防部门汇报,以便得到有效监管;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设施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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