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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50915

日期:2025-09-15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023-74688819、023-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正升重型卡车车桥部件生产项目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工业园区文笔大道

重庆正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昌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1栋综合用房,用于管理人员行政办公;建设1栋生产厂房,包括下料区、锻造区、调质回火区、机加工区、清洗区、车间管理用房及原料库房、产品库房等,并配备相关作业设备和环保设施;3#楼为预留用房。

废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排放限值;淬火池废气、清洗废气经油雾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切削废气、淬火机床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远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迎春河后汇入桂溪河。

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排放。厂界噪声西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其余执行3类标准。

固废:废拖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刀具、废边角料、氧化铁皮等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化池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耐火材料由设备厂家更换回收处理;废模具交客户公司回收处置;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切削液、废脱模剂、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清洗剂、清洗池沉渣、淬火池沉渣、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抹布、废电瓶、空压机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50m²),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厂区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危险废物贮存库、液态原料库房、清洗包装区、金属屑沥干区等进行重点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标准执行,重点防渗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执行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并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区域、库房、生化池等采取一般防渗要求,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即可。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车间生产区地面做防渗处理,使用油品的设备、清洗区均应设置托盘用来收集跑、冒、滴、漏的液体,托盘应设置合理的容积,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溢出的油类物质、液态原辅料等能全部收集。油品储存于通风、阴凉和干燥的地方,存放区域四周禁止有火源。地面做好防渗处理;液态原辅料存储区应设置围堰用于拦截事故泄漏时的物料和可能产生的废水或废液。切削液金属屑沥干区应设置标识标牌,贮存区地面及周围墙面距离地面1.2米区域应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托盘对滴漏的废切削液进行收集,收集的废切削液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清洗包装区域地面做好防渗防漏,清洗机处地面设置托盘,对滴漏的废油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油作为危废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地面做好防渗处理,设置围堰,收集的废液同其他危险废物一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油品运输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社会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将油品固定在车内,预防发生颠簸后产生液态物质泄漏,运输过程做到防晒、限速等。天然气加热炉应安装泄漏检测装置,并确保通风良好,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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