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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51031

日期:2025-10-31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0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023-74688819、023-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涪特智能装备(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工业园区大冲湾

涪特智能装备(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永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3175m2,总建筑面8495.93m²,共建设 1 栋厂房,并布设一条隧道钻构机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0台隧道钻构机的生产规模。

废气:拟建项目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漆房内进行,漆房为密闭生产,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湿式加工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激光除锈产生的少量粉尘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拟建项目生活污水和地表清洁废水经厂区新建生化池(处理规模1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垫江县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 标准后排入迎春河。

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约100m2),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油桶、空压机含油冷凝液,暂存于危废贮存库(约20m²),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厂区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危险废物贮存点、危化品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标准执行,重点防渗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执行,并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办公区采取简单防渗,其余区域采取一般防渗。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危化品暂存间做重点防渗,其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铺设双层高密度聚乙烯HDEP防渗膜,墙角涂刷环氧树脂漆,或参照GB18598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防腐防渗要求施工;其余区域(办公区除外)按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其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4.0m,K≤1×10-7cm/s。

②厂区润滑油、废润滑油、切削液、废切削液、废液压油等液态物料采用密封桶收集,在密封桶下方设置高约 15cm 托盘,防止泄漏,并在各易燃物质储存周边张贴禁止火源的标志,四周禁止有火源。③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人员能够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如:废矿物油、油料和液态原料泄漏、火灾等。

④厂区准备一定的灭火毯、灭火器、干沙等物质,可用作风险物质泄漏时吸收或者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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