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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60126

日期:2026-01-26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023-74688819、023-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水基岩屑资源利用生产免烧建筑基材项目

垫江县杠家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创业路14号

重庆中石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租赁重庆澳德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的两栋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和建筑物。新建水基岩屑资源利用生产免烧建筑基材项目生产线,利用杠家镇及周边乡镇页岩气开采产生的水基岩屑资源,辅以火力电厂脱硫石膏、水泥、固化剂、矿粉、粉煤灰等,年生产免烧建筑基材约26万吨。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1.2%。

废气:①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原料库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库房内配备喷雾、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筒仓呼吸粉尘经单机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碎粉尘产生量少,在密闭车间(留进入口)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已建生化池(1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杠家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大沙河。

噪声:拟建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东、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固化剂包装物、除尘灰、不合格产品等,其中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除尘灰、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及时返回生产中。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强化粉尘的控制及收集,生产场所应满足职业健康卫生标准要求,及时喷水雾抑尘并及时清理地面;②车间内禁止吸烟、火源、热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禁止明火作业,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③厂区设置泡沫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置各种安全标志;④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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