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60417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74688819、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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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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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澄溪街道木材市场东南角现有生产厂房(澄溪街道C26-1/01、C26-2/01地块) |
重庆渝银生猪屠宰有限公司 |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租赁澄溪街道木材市场东南角现有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638m2,新建两条屠宰生产线、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置等环保、检疫检验设施,达到市农委生猪屠宰场提标升级改造的相关要求,年屠宰生猪15.1万头。拟建项目仅进行屠宰加工,不涉及肉制品加工及牲畜养殖等内容。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臭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待宰圈及屠宰区臭气采用抽排风系统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干湿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主要产臭单元(主要为隔油沉淀池、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加盖密闭后臭气一并采用抽排风系统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干湿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气蒸汽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即以产臭单元为边界,外扩100m的范围,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户、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禁止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空气敏感区。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除臭喷淋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等。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内雨水管沟接入周边市政雨水管道。综合废水(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其中BOD5从严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澄溪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打鱼溪,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屠宰采用电麻至晕,以避免动物哀嚎产生明显的噪声影响,同时采用温和驱赶,严禁打、砸、抽、踢,屠宰前关闭车间所有门窗;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间和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病疫猪、猪粪、猪毛、肠胃内容物、废弃动物组织、残碎肉及骨渣、废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废RO反渗透膜、检疫实验室废液及过期试剂、废药品、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和废空压机油/水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病疫猪及废弃动物组织和残碎肉及骨渣经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粪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如有机肥厂)进行综合利用;猪毛沥水后收集每天外售专业公司回收处理;肠胃内容物密闭桶收集后作为废水与其他屠宰废水一并汇入污水处理站格栅池处理,经干湿分类后干的部分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如有机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污泥脱水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RO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检验实验室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检验实验室废液和过期试剂、废药品、部分设备定期保养更换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在机器润滑维修和机油更换等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抹布和手套及废油桶和废空压机油/水混合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危废贮存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食堂餐厨垃圾经专用餐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合理处置。 本项目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划分:(1)重点防渗区:无害化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水管沟、药剂储存区及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2)一般防渗区:待宰圈、屠宰车间等采用混凝土地面,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3)简单防渗区:综合楼、厂区道路等区域(除绿化用地外)应全部进行硬化处理。项目按要求设置了地下水监控井,以监控项目运行对地下水的影响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日常管理过程中,戊二醛溶液等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管理台账;药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②加强厂区日常疫情防范,认真做好检疫、屠宰检疫;严格消毒制度,对屠宰车间、待宰区和用具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病例,应立即上报,迅速确诊,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分别进行封锁和监督,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③药剂暂存间的液体物料包装桶下方设置托盘,并在附近放置转移空桶;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营;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水泥硬化重点防渗处理等。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以增强防范意识;设容积约157.5m³的事故池,位于污水处理站旁,用于事故状态下污水的收集。④加强巡查,发现泄漏等事故立即采取措施。⑤制定应急预案,厂区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
已取得澄溪镇政府以及相关单位签章的《重庆渝银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屠宰场迁建选址意见表》、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该地块符合迁建生猪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要求”的说明、《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渝银生猪屠宰有限公司生产废水 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澄溪镇污水处理厂的批复》(垫住建委函[2026]3号)、《垫江县信访办公室关于准予重庆渝银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复函》(垫江信办函[2026]5号)。 |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建设单位(重庆渝银生猪屠宰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组织进行了公众参与: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2025年10月23日,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首次公示;2025年11月,环评单位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于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4日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同步在项目所在地涉及的2个村镇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其间在《重庆法治报》刊登了2次公示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公众提出的意见。2026年1月23日,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