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20260512

日期:2026-05-12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sdj.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24137137@qq.com420997346@qq.com,传真:023-74688819、023-74529126,通信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8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安环高端数字化应急环保设备及自动化机械手生产项目

重庆市垫江县工业园区县城组团

中安环工业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圆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36507m2,总建筑面积27192.31m2,新建1栋办公楼及4栋厂房,购置激光切割机、折弯机、点焊机、激光焊机、加工中心、喷粉台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后将新增应急环保设备2700台/a、机器人集尘设备1000台/a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

废气:切割下料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DA001号排气筒排放。打磨、抛光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密闭收集、整体负压抽吸的喷砂粉尘一起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DA002号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回收装置进行回收,未被回收的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3号排气筒排放;4烘烤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DA004号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DA005号排气筒排放。

废水:食堂废水、车间洗手废水分别经隔油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m³/h,0.5m³/h)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办公楼地面清洁废水、住宿废水)经厂区生化池(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工艺:格栅+厌氧+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远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迎春河后汇入桂溪河。

噪声:拟建项目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东侧、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侧、西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润滑油、废矿物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废活性炭、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约25m²),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为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滤芯及除尘灰、废石英砂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约150m²),交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处置;生化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土壤及地下水:企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根据场地特性和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渗:化学品库房、危废贮存点、机加工区内涉油区域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其余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办公楼采取简单防渗。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贮存点采取“六防”措施,液态危废底部设置托盘,完善标识标牌。

化学品库房采取“六防”措施,液体物料底部设置托盘;定期对加工中心设备检查是否漏油,在加工中心底部设置托盘,预防油品泄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