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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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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特发布《垫江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和最新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增强生态环境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生态环境信息的合理需求。

(一)坚持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重点关注领域,主动扩大公开范围,动态调整公开栏目和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条,其中通知公告2条、政务活动154条、政府采购招投标17条、预/决算8条、环境应急8条、监督检查40条、行政许可19条、行政处罚17条、环境管理48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50条、政策咨询问答库8条、政策解读2条、政策文件3条、其他信息15条。开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新闻发布活动1次,局领导(新闻发言人)接受各类媒体采访20余次,媒体报道共100余篇,发布各类环境保护信息200余条。2023年共接到群众投诉494件,其中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累计受理群众来电235件,回复率100%,处置回复网络舆情58件,来信19件、来电142件、来访及网上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40件,皆办结完成。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依规、按期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落实专人全程跟踪办理情况,坚决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理。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审查,有效提高答复质量,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2023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申请人,未出现被起诉或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稳步推进局网站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等制度,坚持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分类管理,压实公开责任、规范公开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生政务公开负面舆情。

(四)促进平台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栏目设置,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发布渠道,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通过30余例环境保护或违法案例正反宣传曝光、2期“九治生态环境专题”电视专题、《共绘百里龙溪新画卷 美丽重庆建设在行动》系列宣传片6期等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集中展示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我县落地生根的实践成果。与各类主流媒体高度融合,报送新闻选题60余篇,其中被垫江日报(新闻)采用30余篇次、被重庆日报(新闻)、华龙网采用10篇次,人民网采用2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多举措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常态化开展自查整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提醒纠正,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实际工作效果距离上级要求、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够,存在“一阵风”“运动式”公开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培训交流,定期指导局机关各科室拓宽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