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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深刻吸取武隆区“1.7”燃爆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日期:2022-01-14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署安排。1月10日局党组成员、支队长杨时国组织召开深刻吸取武隆区“1.7”燃爆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会,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要指示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细化行动方案。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现场检查9家次。印发《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垫环发〔2022〕3号),把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细化到个人,抓实抓细工作措施,有序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是紧抓重点关键,深入整治隐患。聚焦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经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填埋场等重点领域,部门排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深入摸排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1月10日以来,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0余人次,检查环境风险企业27家次,发现立行立改风险隐患8个,均已完成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企业录入自查信息15条。

四是严格值班值守,及时妥善处突。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全面做好应急车辆、救援物资、处置装备的备勤工作。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增强首报意识,严格做到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杜绝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及“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强化突发事件响应处置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坚决守住全县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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