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商务委员会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5年)
序号 | 实施主体 | 实施清单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定时间 | 承诺时间 |
一、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803项) | |||||
203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歇业 | 行政许可 | 20 | 5 |
204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注销 | 行政许可 | 20 | 5 |
205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变更 | 行政许可 | 20 | 5 |
206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申请新建、迁建、改扩建加油站(申请领证) | 行政许可 | 20 | 6 |
二、县级部门行政给付目录(37项) | |||||
三、县级部门行政奖励目录(18项) | |||||
四、县级部门行政确认目录(189项) | |||||
五、县级部门行政裁决目录(13项) | |||||
六、县级部门其他行政权力目录(166项) | |||||
1104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规模发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 | 10 |
1105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一般发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 | 10 |
七、县级部门行政处罚目录(3265项) | |||||
1762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经销商、供应商、售后服务商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63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供应商、经销商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64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不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1 |
1765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生活必需品销售和储运单位及其人员违反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66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具有《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67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提供经营档案、报送经营情况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68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家庭服务机构具有《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69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或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70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赴国外工作、未依法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依法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71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外合作企业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72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合同备案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73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违反市级储备应急物资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74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违法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或组织劳务人员在国外从事违法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75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法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76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77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市场经营者违反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
1778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发行、服务和资金存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
1779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不按规定建立管理系统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
1780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81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82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拍卖企业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83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84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85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未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86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787 |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污染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八、县级部门行政强制目录(154项) | |||||
九、县级部门行政征收目录(113项) | |||||
十、县级部门行政检查目录(133项) | |||||
十一、县级部门便民服务目录(27项) | |||||
十二、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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