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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0-04-24 |
关于落实垫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垫江商务发〔2020〕15号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垫江县财政局
关于落实垫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商贸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在抗击疫情中渡过难关,根据《垫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第一批)》(垫江府办发〔2020〕3号)、《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在岗职工参加新冠肺炎商业保险财政补贴的通知》(垫肺炎组办发〔2020〕5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县商务委相关政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及申报指南
(一)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减免租金补贴
1、支持对象: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对承租户适度减免2020年2、3月的出租企业。
2、申报条件:(1)垫江县境内实行统一运营管理的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2)对承租户减免了2020年2、3月租金。
3、补贴标准:减免部分按照50%给予出租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元/平方米。
4、申报材料:(1)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减免租金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1);(2)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减免租金情况汇总表(附件2);(3)出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减免租金的通知或告示等。(5)承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协议复印件(可仅复印首页、双方签字页及体现租赁面积、价格等关键信息页)、2020年2、3月租金票据。第(5)项与汇总表相对应。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二)限上贸易企业运输费用补贴
1、支持对象:2020年2月1日-3月31日期间,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限上贸易企业。
2、申报条件:(1)垫江县限上商贸企业(以县统计局入库名单为准);(2)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运输服务。
3、补贴标准:按实际运输费用的5%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4、申报材料:(1)限上贸易企业运输费用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3);(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的运输协议复印件(可仅复印关键信息页)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货运明细单汇总表(现场随机查验);(5)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运输费用发票。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三)开拓市场展位费补助
1、支持对象:疫情期间因疫情原因导致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展且无法退费的企业。
2、申报条件:(1)在垫江县注册登记的企业;(2)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展且无法退费的。
3、补助标准: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100%展位费补助。
4、申报材料:(1)开拓市场展位费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4);(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展会邀请函;(4)展位费票据及支付凭证;(5)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的证明。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四)新冠肺炎商业保险补贴
1、支持对象:2020年3月10日前复工复产的、疫情期间自愿参加新冠肺炎商业保险的商贸企业。
2、申报条件:(1)在垫江县注册登记的商贸企业;(2)疫情期间自愿参加新冠肺炎商业保险(赔付额度为30万元及以上且保险期限为90天及以上)。
3、补贴标准:按实际保费支出不高于2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补贴。其中:在2020年2月23日前复工复产企业在岗职工参保的全额补贴;在2020年2月29日前复工复产企业在岗职工参保的补贴70%;在2020年3月10日前复工复产企业在岗职工参保的补贴40%;在2020年3月10日后复工复产企业在岗职工参保的不予补贴。
4、申报材料:(1)垫江县参加新冠肺炎商业保险财政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5);(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险合同、保险费支付凭证和发票;(4)乡镇(街道)签字同意的复工复产备案表或网上截图;(5)报备乡镇(街道)的复工复产企业在岗人员花名册。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企业,同时还须满足在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的要求。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县商务委相应科室。其中: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减免租金补贴、限上贸易企业运输费用补贴、新冠肺炎商业保险补贴项目报县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彭林,联系电话:74512595;开拓市场展位费补助项目报县商务委消费促进科,联系人:吴晓宏,联系电话:74517691。
(二)部门审核。县商务委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及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
(三)拟定支持名单。对项目真实性审查后,由相关科室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方案,提请委党委会集体审定。
(四)项目公示。县商务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的拟支持项目在县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项目,由县商务委函请县财政局按资金安排计划拨付资金。
三、其它要求
(一)申报时间: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减免租金补贴项目3月20日前申报,限上贸易企业运输费用补贴项目4月20日前申报,开拓市场展位费补助项目4月30日前申报申请表,垫江县参加新冠肺炎商业保险财政补贴项目3月31日前申报。
(二)企业必须真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违者,除追回财政补贴外,还将纳入失信企业予以惩戒。
附件:1.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减免租金补贴项目申请表
2.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减免租金情况汇总表
3.限上贸易企业运输费用补贴项目申请表
4.开拓市场展位费补助项目申请表
5.垫江县参加新冠肺炎商业保险财政补贴项目申请表
垫江县财政局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
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减免租金补贴项目申请表 申报企业(盖章):单位:平方米、万元 | |||||||||||
载体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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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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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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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建筑面积 |
承租企业租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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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减免总体情况 |
企业总数 |
2月实际租金总额 |
2月减免租金总额 |
2月实际租金总额 |
2月减免租金总额 | ||||||
银行开户信息 |
帐户名称 |
开户行 |
帐号 | ||||||||
真实性承诺:本单位申报该奖补资金所填报的内容客观属实、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 |||||||||||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
附件2:
楼宇产业园、商场、市场减免租金情况汇总表
项目申报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元
序号 |
承租企业名称 |
承租面积 |
出租协议价单价 |
2月实际支付总金额 |
2月折合每平米单价 |
3月实际支付总金额 |
3月折合每平米单价 |
备注 |
1 |
XX企业 |
20平方米 |
4元/平米 |
40元 |
2元/平米 |
20元 |
1元/平米 |
|
合计 |
--- |
附件3:
垫江县限上商贸企业物流补贴项目申请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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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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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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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从业人员数 |
|||
序号 |
第三方物流企业名称 |
2-3月运送货物吨数 |
物流费用 |
备注 |
银行开户许可证 信息 |
帐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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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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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
企业主要产品、销售地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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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真实性承诺:本单位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垫江县商贸企业开拓市场展位费补助项目申请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企业地址 |
||||
注册资本 |
从业人员数 |
|||
参展活动名称 |
参展商品种类 |
参展地点及时间 |
参展费用 (展位费) |
备注 |
银行开户许可证 信息 |
帐户名称 |
|||
开户行 |
||||
帐号 |
||||
企业真实性承诺:本单位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附件5:
垫江县参加新冠商业保险财政补贴项目申请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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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企业地址 |
||||
注册资本 |
所属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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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营业收入(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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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名称 |
乡镇、园区审批企业复工复产日期 |
复工复产企业在岗职工参保人数 |
参保总额 |
保单号码 |
银行开户许可证 信息 |
帐户名称 |
|||
开户行 |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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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真实性承诺:本单位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备注:乡镇(街道)出具的复工复产审批表复工人数与参保人员数不一致时,人员增加部分需经乡镇(街道)审核后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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