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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5567672071/2021-00032 [ 发文字号 ] 垫江商务发〔2021〕61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垫江县财政局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垫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升级版)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升级版创建工作,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5、《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113)等文件精神现将《垫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垫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农村产品产业培育和品牌打造。符合垫江府办发〔202113文件(可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sdj.gov.cn搜索下载)规定和上述方向的项目均可纳入第一批申报。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助(事后补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通过垫小二企业服务云平台提交(申报资料扫描上传有困难的项目,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直接提交纸质件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单位在垫小二企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dianxiaoer.live/homepage)注册(首次申报的)和登录。咨询联系人李富佳联系电话74512505

)在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在线初审县商务委结合申报指南和各单位申报材料,在线初步审查。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将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需加盖公章规范装订)及电子档,报送商务委413办公室

)项目评审及公示。县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依规申报。近三年纳入黑名单或受财政违法处罚或有未退还财政资金的主体不得申报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规范申报。申报材料应有封面和目录,材料按《申报指南》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规范装订,提供纸质件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按时申报。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时间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项目验收时应提供真实发票,同时补助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由县商务委确定,审计费用由项目承办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垫江县财政局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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