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垫江县商务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全县各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垫江县商务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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