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垫江县统计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严格按照中共垫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垫江委法治委〔2022〕4号)、《2023年垫江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垫江普法办发〔2023〕5号)文件及县普法办关于“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组建机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法治的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在分管专业内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是各自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法检查大队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印发《垫江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及时总结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公开发布在政务信息网站。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统计法治专题讲座2次,参与法治知识答题3次,分管法治领导任期以内参加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座谈会4次。三是深入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合理行使行政权力,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不断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及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反馈信息,为企业创造良性经营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扎紧制度笼子。印发了《垫江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暂行)》《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垫江县统计系统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制度》等制度,与县纪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与县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试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行政治理效能。二是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印发《垫江县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办法》《垫江县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垫江县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垫江县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情况定期核查制度》等文件,强化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工作,严格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截至目前,本单位尚未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在执法检查结果发出等决策前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四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46家,对其中1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调查对象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2000元罚款,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二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积极与县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确定抽查内容,制定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名单,严格按照程序对1家建筑业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三是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每月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会暨月度数据质量工作例会,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对少数企业在报表过程中存在人为误差、源头数据质量不高、统计基础资料不完善、名录库信息更新不及时等4个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1条,坚持立查立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截至目前,4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法治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领导班子和干部述职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法律需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健全普法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员,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步推动法律法规普及活动。
(二)加大普法教育,狠抓学法用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支部主题党日主要学习内容,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我局通过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对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治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贯穿于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二是制定普法规划方案。印发《垫江县统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方案》(垫统计发〔2022〕4号),明确“八五”普法期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法治工作要点,制定每年普法计划,以点带面推进普法工作全面开展。三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市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安排和重要会议精神,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县委、县政府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重要文件4次,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统计工作。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县管领导干部进修班、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培训班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和依法统计底线意识。四是扎实做好系统内法治教育。我局通过主题党日、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通过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组织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全县统计系统学习人次达2000余人次。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效果。一是运用网上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法治理论考试”等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在线答题,全局干部职工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在局机关开展法律知识问答比赛,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打造统计特色法治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宣传氛围。精心制作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节选、普查宣传资料、统计知识宣传展板及宣传画,生动形象地向群众宣传了统计相关知识,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三是有效开展“统计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9月20日组织开展“统计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统计知识咨询台、摆放统计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有奖问答等形式,向参与群众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相关知识,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今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也是《统计法》颁布 40 周年纪念日,县统计局、县经普办、国家统计局垫江调查队联合举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集中宣传活动,LED宣传车在城区内循环播放统计法律法规及五经普宣传视频,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300余份,解答群众问询20余次,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和五经普知晓度。四是统计业务与普法宣传并行。利用企业调研、专业培训会议等时机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在开展业务指导的同时进行普查宣传,促使统计调查对象切实增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为契机,通过“送法入企”的方式,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守法遵法的自觉。
(四)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作用。多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单位职工参观长寿区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零容忍》《警钟》等,围绕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3次,“以案四改”2次。县委、县政府及县统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深挖问题根源,说清违纪违法后果,以案释疑,以案明纪,以案醒人,认真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
(五)落实经费保障,完善队伍建设。“八五”期间,为了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我局配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治宣传教育专职人员,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于普法宣传教育,并逐年递增。根据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2021—2023年期间,我局用于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合计为3万元左右。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学法意识不强。少数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学习”思想,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参加普法教育积极性不高。
(二)执法能力还有差距。当前我局执法检查大队人员为事业编制不具备执法资格,其他执法人员均为兼职,时间统筹存在一定困难,且执法业务能力有所欠缺。
(三)普法形式过于单一。在普法工作方法和工作形式上还存在简单化、单一化、模式化现象,还是依靠宣传单、宣传板报、横幅、标语、讲座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寓教于乐性不高、吸引力不大、缺乏理解运用,普法效果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法律学习。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知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强化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法、个人自学等方式,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方式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法程序、维护法律权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积极推进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企业、进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对象法律意识,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强化执法人员监督制约机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管理职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公开受理投诉机构、人员和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岗位责任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执法普法工作成效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三)不断创新普法方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措施,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开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普法渠道。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点对点”普法等活动,坚持“执法就是普法,执法人员就是普法人员,执法现场就是普法现场”的工作理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实时实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垫江县统计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