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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垫江县统计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以来,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垫江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议前一小时学习、党员集中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修改《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10余次,切实做到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工作2次,印发《2024年垫江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垫统计发〔202412号),明确全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积极推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政令3次,不断提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已将统计法纳入2024年春季领导干部主体班学习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思维和能力,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三)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制度办法。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等三个统计工作制度(垫江委办发〔20232号),县政府办印发了《垫江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垫江府办发〔20218号),县纪委会同县统计局建立了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协作机制(垫纪发〔20239号),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垫江县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垫江委组〔202438号),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试行)》(垫统计发〔202317号),建立了较为系统全面的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

(四)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把法治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相关措施。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课、带头学法,认真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全局人员法治素养。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认真落实统计改革部署和各项改革任务,完善统计体制,形成依法治统新局面。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统计业务培训会组织统计人员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13场次,参训人数1500余人次。920日,县统计局、垫江调查队联合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线下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礼品等400余份;设置咨询台现场解答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内容共计20余次;利用商圈LED大屏幕、流动宣传车滚动播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片等方式,有力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1023—25日,举办2024年统计综合业务培训班,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培训班主要学习内容,培训对象涵盖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经发办负责人、统计业务骨干及县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统计业务骨干等200余人。县统计局分管负责人对《统计法》的新修改部分进行逐条对比讲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严格执行《垫江县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256次,发现问题45个,纠正问题45个。根据市统计局转交的涉嫌统计违法线索,对3家限额以下商贸个体户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其中2家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法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与县经济信息委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3家。

(七)持续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全面总结2023年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摊派数据、强行作假”问题自查自纠,紧紧围绕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执法监督能力水平不高、执法监督工作不规范、执法监督保障不到位等四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进行全面复盘,针对自查发现的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条,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5条整改措施均已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法治意识仍待加强。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新修改《统计法》及统计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观上认为统计报表增加了工作负担,接受统计调查任务、统计执法检查、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度不高。

(二)统计法治氛围有待改善。部分乡镇街道及县级相关部门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不高,更多关注统计结果,不太注重过程监管。

(三)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充实。目前,县统计局虽有6名同志有执法证,但执法人员均为兼职人员,有其他业务工作任务,不能全身心投入执法工作,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统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把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筑牢统计法治底线,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对县域准四上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做好入库申报指导,确保达标企业及时升规纳统,形成有效增量。加强统计工作流程规范化管理,重点做好联网直报事前预判、事中监测、事后评估,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强专业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利用重要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面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认真开展统计失信企业认定,及时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引导企业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垫江县统计局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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