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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重庆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中调查单位中的统计从业人员存在哪些情形属于统计警示行为?

日期: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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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统计资料不及时、不完整;(二)未遵守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三)统计资料报送异常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情节较轻;(五)其他未遵守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