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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19-074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重庆市垫江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3.管理和指导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5.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6.发挥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职能。7.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等工作。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建筑业统计科、商贸服务业统计科4个职能科室和垫江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垫江县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垫江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挂垫江县普查中心牌子)三个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末在职职工24人,退休人员9人。

(三)单位构成。

三个下属事业单位与本部门未分开核算,由统计局统一进行决算编制。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未涉及机构改革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67.90万元,支出总计767.90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57.0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13.45万元,下降24.52%,主要原因是常年性统计工作经费、乡镇居民收支调查经费、服务行业统计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1.08万元,占99.09%;其他收入6.00万元,占0.91%。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6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行政运行经费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68.13万元,占61.23%;项目支出296.39万元,占38.7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02万元,下降97.2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收回往年结余资金、二是用于弥补项目经费预算缺口。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31万元,下降9.37%。主要原因是常年性统计工作经费、乡镇居民收支调查经费、服务行业统计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5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5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经费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0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住房保障支出、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4万元,下降82.04%,主要原因是用于弥补项目经费预算缺口。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2.33万元,占87.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3万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是单位常规运行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0.07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94.12%,主要原因是减少外出培训费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76万元,占5.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7万元,下降16.8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有一定调整以及人员退休减少了费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9万元,占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费用调标。

5)住房保障支出30.48万元,占4.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65.2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5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6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56.1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29.7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3万元,下降30.3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单位已有公务用车1辆。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0.2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21.3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出行事项,鼓励本部门领导及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出行。

公务接待费3.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统计局及其他省市、区县统计局到我单位调研统计工作,接受国家统计局及市统计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41.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4万元,下降41.1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7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34万元、邮电费4.51万元、差旅费9.30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劳务费0.86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56.13%,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邮电费等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年鉴月报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3万元。其中,垫江县统计局项目4个,服务行业统计专项经费5万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171万元、社情民意调查经费10万元、常年性统计工作经费30万元;国家统计局垫江调查队项目2个,乡镇居民收支调查工作经费27万、统计调查专项经费10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只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与服务行业统计项目中个别绩效指标未完成年初设定值。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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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名称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垫江县统计局

实施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A)

171万

执行数(B)

171万

其中:财政资金

171万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171万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执行数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累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工作的45%。

2018年累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工作的45%。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成度%

权重

得分

产出-数量指标1

正式普查前宣传发动

2个月

3个月

100%

10

10

-数量指标2

“两员”选聘

约500名

约450名

90%

10

9

-数量指标3

普查业务培训

4次

6次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

100%

10

1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宣传公众知晓率

80%

80%

100%

30

30

管理类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100%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100%

10

10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99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两员”选聘人数低于预期值。第一,乡镇前期摸排情况不准确。第二,“两员”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高于预期值,从而减少了选聘数量。

二、整改措施:以后的普查中加强前期情况摸排的准确度。

填表人:     联系方式:   主要领导签字:        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名称

常年性统计工作经费

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垫江县统计局

实施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A)

30万

执行数(B)

30万

其中:财政资金

30万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30万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执行数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工业、建筑业、商业、投资、服务业、劳动工资、基本单位名录库、内资、能源、综合、核算等统计工作的业务开展。为党政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有效的服务,客观反映垫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用于工业、建筑业、商业、投资、服务业、劳动工资、基本单位名录库、内资、能源、综合、核算等统计工作的业务开展。为党政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有效的服务,客观反映垫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成度%

权重

得分

产出-数量指标1

完成二、三产业每月统计任务

12个月

12个月

100%

8

8

-数量指标2

为县委县政府的提供有效的分析材料

50篇

58篇

100%

8

8

-数量指标3

编印统计月报,手册,年鉴,公报

1000册

1000册

100%

8

8

-数量指标4

每年培训人次

2000人次

2150人次

100%

8

8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

100%

8

8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

客观真实反映垫江经济发展状况

100%

100%

100%

15

15

-社会效益

项目对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100%

100%

100%

15

15

管理类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100%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县委县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认可度

>95%

>95%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统计结果的认可度

>95%

>95%

100%

5

5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100.00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

二、整改措施:

填表人:      联系方式:    主要领导签字:              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名称

服务行业统计专项经费

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垫江县统计局

实施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A)

5万

执行数(B)

5万

其中:财政资金

5万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5万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执行数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服务业统计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服务业统计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成度%

权重

得分

产出-数量指标1

客观真实完成每月服务业统计数据报送

12个月

12个月

100%

10

10

-数量指标2

完成全县服务发展分析调研材料

2篇

1篇

50%

10

5

-质量指标

在库企业服务行业统计覆盖率

100%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垫江服务业发展状况

客观反映

客观反映

100%

30

30

管理类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100%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90%

100%

10

10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95.00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调研企业数量少,调研不够深入,无法得出有利于反映行业整体状况的调研分析。

二、整改措施:加大调研走访的样本量,加深对企业的调研力度。

填表人:        联系方式:    领导签字:           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名称

社情民意调查经费

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垫江县统计局

实施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A)

10万

执行数(B)

10万

其中:财政资金

10万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10万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执行数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调查人次约3万人次,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各相关单位反馈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调查人次约3万人次,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各相关单位反馈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成度%

权重

得分

产出-数量指标1

调查人数

3万人次

3万人次

100%

20

20

-数量指标2

收回有效调查问卷

28000张

28000张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电话调查,面访调查成功率

>90%

>90%

100%

30

30

管理类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100%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县委县政府对调查结果认可度

>90%

>90%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问卷设计认可度

>90%

>90%

100%

5

5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100.00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

二、整改措施:

填表人:     联系方式:  主要领导签字:              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名称

统计调查专项经费

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国家统计局垫江调查队

实施单位

国家统计局垫江调查队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A)

10万

执行数(B)

10万

其中:财政资金

10万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10万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执行数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构建(完善)县级粮食、畜禽调查方法制度体系,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目标2:生产并发布与粮食、畜禽相关数据。目标3:分析研究全县粮食、畜禽生产分布。目标4:围绕粮食、畜禽生产提出政策咨询建议,为粮食安全新战略做贡献。

目标1:构建(完善)县级粮食、畜禽调查方法制度体系,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目标2:生产并发布与粮食、畜禽相关数据。目标3:分析研究全县粮食、畜禽生产分布。目标4:围绕粮食、畜禽生产提出政策咨询建议,为粮食安全新战略做贡献。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成度%

权重

得分

产出-质量指标1

主要数据产品达到预期要求

100%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2

原始数据采集完成预定要求

100%

100%

100%

10

10

-数量指标3

数据产品(指标和数据采集)

600条

600条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分析研究产品是否得到运用

100%

100%

100%

30

30

管理类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100%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项目是否有益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100%

100%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被调查住户认可度

>90%

>90%

100%

5

5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100.00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

二、整改措施:

填表人:    联系方式:   主要领导签字:              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统计局

项目名称

乡镇居民收支调查工作经费

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国家统计局垫江调查队

实施单位

国家统计局垫江调查队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A)

27万

执行数(B)

27万

其中:财政资金

27万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27万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执行数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
目标2:生产并发布以居民收入和生活支出为核心的数据产品,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
目标3:为县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目标1: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
目标2:生产并发布以居民收入和生活支出为核心的数据产品,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
目标3:为县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成度%

权重

得分

产出-质量指标1

主要数据产品达到预期要求

100%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2

原始数据采集完成预定要求

100%

100%

100%

10

10

-数量指标3

调查对象

450人

450人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项目是否有益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100%

100%

100%

30

30

管理类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100%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被调查住户认可度

>85%

>85%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数据产品和分析研究获得到国内官方用户认可度

>85%

>85%

100%

5

5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100.00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

二、整改措施:

填表人:      联系方式:     主要领导签字:              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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