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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473W/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重庆市垫江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3.管理和指导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发挥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职能。

7.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等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建筑业统计科、商贸服务业统计科4个职能科室和垫江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垫江县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垫江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挂垫江县普查中心牌子)三个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末在职职工23人,退休人员9人。

(三)单位构成

三个下属事业单位与本部门未分开核算,由统计局统一进行决算编制。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未涉及机构改革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85.65万元,支出总计985.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75万元、增长28.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行政运行经费上调、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91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26万元,增长39.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行政运行经费上调、追加部分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94万元,占98.21%;其他收入16.4万元,占1.7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9.3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93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9万元,增长21.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行政运行经费上调、追加部分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17.07万元,占55.51%;项目支出414.35万元,占44.4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5万元,增长1,504.44%,主要原因是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9.2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35万元,增长28.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行政运行经费上调、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86万元,增长38.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行政运行经费上调、追加部分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99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3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47万元,增长21.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行政运行经费上调、追加部分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05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7万元,增长1,475.44%,主要原因是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9万元,占88.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47万元,增长13.54%,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及下属事业单位事业运行经费增长。

(2)教育支出2.4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87.5%,主要原因是领导接受培训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84万元,占7.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基数上调。

(4)卫生健康支出18.01万元,占1.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0.85万元,占2.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缴费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32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调整,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等缴费基数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缴费等。公用经费6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8万元,下降13.49%,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同程度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万元,下降25.74%,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减少公务出行及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6万元,下降25.8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下乡调研督查、参加市统计局召开的统计业务培训会以及机要文件交换、公务出行等工作所需产生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20.34%,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出行事项,鼓励本部门领导及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万元,下降20.48%,主要原因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出行,鼓励使用绿色低碳的公共交通出行。

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统计局及其他省市、区县统计局到我单位调研统计工作,接受国家统计局及市统计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34.4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万元,下降34.62%,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3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3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1.34万元、印刷费1.3万元、邮电费2.72万元、差旅费2.34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1.66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劳务费3.89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8万元,下降13.49%,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财政到位资金46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两员”补助工作。普查过程中共进行6次业务培训,共普查全县法人企业户数8383户,个体户数44120户,全县2018年GDP总量375亿元。2019年网络抽样调查,完成了规下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资质外建筑企业调查、资质外房地产企业调查、人口就业调查、限额以下批零住宿餐饮业调查、服务业网络调查、农产量样本调查等13项调查。2019年度顺利完成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县级粮食调查、畜禽调查、生产并发布与粮食、畜禽相关数据;农产品中间消耗,农产品价格调查,工价调查,房价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消费者价格调查等各项调查,及时生产并发布了数据,并进行了数据分析,提供了意见建议。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19年垫江县统计局共涉及3个项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300万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普查经费20万元,2019年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37.4万元,共计357.4万元。2019年国家统计局垫江调查队共涉及2个项目:统计调查业务经费48万元,乡镇居民收支调查工作经费60万元,共计108万元。

在项目资金执行使用过程中,各个项目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内容执行,在节约资金、提高效率的前提条件下确保各项必要性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本完成各项目年初设定目标。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财政及单位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9年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两员”补助工作。普查过程中共进行6次业务培训,共普查全县法人企业户数8383户,个体户数44120户,全县2018年GDP总量375亿元。2019年网络抽样调查,完成了规下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资质外建筑企业调查、资质外房地产企业调查、人口就业调查、限额以下批零住宿餐饮业调查、服务业网络调查、农产量样本调查等13项调查。2019年度顺利完成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县级粮食调查、畜禽调查、生产并发布与粮食、畜禽相关数据;农产品中间消耗,农产品价格调查,工价调查,房价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消费者价格调查等各项调查,及时生产并发布了数据,并进行了数据分析,提供了意见建议。

提高了公众对全国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并能积极主动配合搞好普查,顺利地摸清了全县家底。有序调查,保障数据的真实、及时、准确,提高了政府统计调查的公信力。

在下一步预算工作中,第一,应改进预算指标设置的全面性、科学性、准确性。第二,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全面把握项目进度,切实把握各项目指标的完成时间点。将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扩大到全单位,加强宣传和引导,让单位每个职工参与到项目预算、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的全过程。从而提高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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