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1%
2021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1.76亿元,同比增长28.1%,两年平均增长13.3%,增速位列全市第8位,比三季度上升2位。其中,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225.56亿元,同比增长29.7%,两年平均增长14.7%;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46.2亿元,同比增长21%,两年平均增长10.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233.71亿元,同比增长26.6%,两年平均增长12%;餐费收入38.05亿元,同比增长38%,两年平均增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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