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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清查登记“四到位”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

日期:2023-09-08

一是证件佩戴到位。县经普办规定指导员、普查员入户登记必须佩戴指导员证、普查员证,证件必须有本人照片、电话等内容,不得涂改、转借使用,如发现违反一起则将扣减该员普查工作经费。

二是文明用语到位。普查员入户登记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鲁的语言。在因与普查对象分歧较大的时候,要耐心进行解释,据理阐述相关道理予以说服;在入户和离开时,要说你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树立最美普查员形象。

三是线上线下宣传到位。线上要求各乡镇普查员借助微信、微博、工作群转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线下通过电视台、LED屏幕、宣传车、村村通等播放宣传标语,积极开展五经普宣传工作,让企业了解经济普查,打消顾虑。

四是承诺保证到位。普查员入户登记要向普查对象承诺保证普查资料仅用于普查工作目的,不会用作征税、惩罚等依据,并向普查对象告知投诉电话,出示与县经普办签订的保密协议,让普查对象放心申报真实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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