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统计局牢牢把握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力度,提升商贸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一是加大平台核查力度。在月度数据收集、录入和汇总过程中,严把数据质量关,对存疑数据及时核实,保证源头数据真实可靠。1-11月,商贸单位平台核查下发县级查询标记163家164条、回复国家和市级平台查询147家173条。
二是加大书面核查力度。今年以来,书面下发县级查询通知书2家,配合完成市级书面核查3家、整改26家,配合国家提供限下样本核查凭证26家。
三是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今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共开展现场核查单位84家,其中限上法人单位32家、限上个体户47家、限下样本单位5家。
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8月,我局对3家商贸限下样本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并对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