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938586F/2023-00026 | [ 发文字号 ] | 垫退役军人局〔2023〕26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2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2 |
垫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资助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 对象参加2024年“重庆渝快保”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根据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要求,决定资助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参加2024年“重庆渝快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户籍在本县辖区内经诊断确认患重大疾病且已参加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其他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在部队牺牲并颁发了《病故军人证明书》的军人)和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二、重大疾病界定
本通知所称重大疾病,包括以下28种疾病,具体为: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严重慢性肾衰竭;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20.严重III度烧伤;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7.严重克罗恩病;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三、资助标准
资助参保产品为“重庆渝快保”(升级款),资助标准为169元/人。
四、资助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和户主、参保人户口页)复印件;垫江县人民医院、垫江县中医院或县外三级甲等医院医疗诊断证明材料(包括疾病诊断书、出院证、病历复印件等)。
(二)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街道)负责对申请人的户籍情况、人员身份、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县级审定资助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资助名单审定后,商承保单位做好投保和资助缴费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精准确定参保人员,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同时注意把握时间要求,全县资助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参加“重庆渝快保”将于2023年12月20日结束。请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12月5日18:00时前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花名册和相关资料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
附件:“重庆渝快保”资助参保人员花名册
垫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