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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938586F/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垫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垫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接收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县内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垫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四科一室,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优抚科(垫江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业创业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3个,分别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677.58万元,支出总计10,677.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7.5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7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4.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4.29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8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677.3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677.3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463.74万元,占4.3%;项目支出10,213.63万元,占95.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77.5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77.5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7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4.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56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和退役军人安置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8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7.3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6.87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05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要求。教育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外出培训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48.9万元,占9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8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上年结转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途主要包括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退役军人安置方面的支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96.2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69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上年结转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卫生健康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1.23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用途主要包括我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2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按照年初预算正常开展。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退役军人事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我局指导工作,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退役军人事务政策执行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8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新增决算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3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0项,涉及资金10213.6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绩效自评,无绩效评估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未开展项目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刘老师, 023-8186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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