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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938586F/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垫江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转接、服务和管理工作。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开展适合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特点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指导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土地、用房、车辆、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公共预算财政补助独立核算单位,人员编制5人,在职职工5人,无内设机构设置。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97.74万元,支出总计397.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74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97.7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97.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其中:基本支出139.7万元,占35.1%;项目支出258.04万元,占64.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7.7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7.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5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2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要求,教育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外出培训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8.95万元,占9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7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费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2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用途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2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用途主要包括我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按照年初预算正常开展。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退役军人事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我局指导工作,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退役军人事务政策执行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9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新增决算公开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58.04万元。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258.0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绩效自评,无绩效评估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属于垫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2022年未开展项目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刘老师, 023-8186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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