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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服务指南

日期:2021-02-24
        

一、适用范围

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

四、受理机构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员会

五、决定机构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员会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八、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办理。

九、申请材料

1.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纸质原件1份)。

2. 营业执照副本(纸质复印件1份)。

3.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纸质复印件1份)。

4.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纸质原件1份)。

5. 超期、卡点反馈(纸质原件1份)。

十、办理基本流程

(一)窗口办理

1.申请

填写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垫江县南阳公园行政综合楼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窗口。

2.受理

受理人员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作出受理决定,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申请材料清单》,在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至审批机关。如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一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

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

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经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决定的,向申请人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网上办理

登录网址:http://sq.ccm.gov.cn/ccnt/sczr/doLogin?loginDomain.account_name=&loginDomain.password=,可自行在网上申请录入,操作流程见使用帮助。特别提醒:注册账号用营业执照名称;拟受理机关点击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员会。

十一、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1. 收费名称:

2. 收费标准:无

3. 收费依据:

4. 缴费方式:

5. 收费性质:

十三、结果送达

决定之日起1日内颁发,在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发件窗口领取。

十四、咨询途径

现场咨询: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窗口;

咨询电话:023-74512317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74511120(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考核督查科)

投诉网址:http://zwfw.cq.gov.cn

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 -5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 -500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http://zwfw.cq.gov.cn

十八、流程图

十九、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请在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窗口领取。

二十、服务指南完整版下载途径

       垫江县政府公众网网上服务http://www.cqsdj.gov.cn/ws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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