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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770453D/2020-00023 [ 发文字号 ] 垫文旅发〔2020〕12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队、中心,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0〕1号)精神,顺利推进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特制定《2020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2月23日

2020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发展实际,现制定《2020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全年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化解一般事故为目标,持续维护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平安稳定。

二、明确任务分工

为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根据 “一岗双责” “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各科室、队、中心及委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本科室分管领导每月“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统筹协调机关综合性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政务接待安全;负责办公场地用电安全;保障职工工作用车安全;负责机关工作QQ群、微信群、电子政务网等网络安全;负责审核对外公示信息内容;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公共服务科

负责本科室分管领导每月“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负责组织、督导、协调全县艺术展演、展览及文艺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艺术展演、展览及文艺活动安保方案并进行报批;负责督导各乡镇(街道)文服中心落实好全县文物、文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管理并指导实施;督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文物犯罪等重大案件;指导督促文化馆、图书馆开展安全工作;负责旅游厕所建设安全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体育科

负责本科室分管领导每月“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进行体育市场主体抽检、巡查工作;负责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指导工作;负责体育赛事的安保方案制定、安全报备、现场检查等工作;保障组织外出参赛运动员的人身安全;负责监督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文化服务中心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政工宣教科

负责本科室分管领导每月“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工作,确保职工思想不滑坡、工作不脱节;负责对外宣传内容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对外公示信息安全;负责参加国内外各类节庆、会展及宣传资料、旅游书刊的编辑、出版、印制的内容审核工作;保障组织参加对外宣传的企业及商户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督促宣传营销中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本科室分管领导每月“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内容的审核工作;保障政策制定合规性;承担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资料中安全资料的审核工作;负责督促营业地址变更企业及时更改营业地址、未正常经营企业及时进行注销登记等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

负责本科室分管领导每月“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政策研究、新业态调研方面有关安全工作;负责规划的审核工作;承办旅游线路策划规划并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七)行业管理科

负责委主要领导及本科室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企业进行行业安全监管;负责督促广播电视台保障安全播出;负责重大活动的现场安保方案、现场检查工作;负责对接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安全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及多部门的安全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八)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分管领导每月“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负责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填写执法文书;负责报送执法检查统计表、隐患排查统计表;负责进行隐患复查、落实企业隐患整改工作;协助行业管理科、公共服务科、体育科的安全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九)宣传营销中心

负责组织活动的安保方案制定、活动场地检查工作;负责定期对外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审核对外宣传内容;协助政工宣教科的安全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县文化馆

负责主要负责人每月“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负责文化馆范围内的用水、用电等消防安全工作;每半年组织实施1次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保障进入场馆的人员人身安全;做好公共场所的反恐、治安、维稳工作;负责承办活动的现场安保工作;协助公共服务科的安全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一)县图书馆

负责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负责图书馆范围内的用水、用电等消防安全工作;每半年组织实施1次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保障进入场馆的人员人身安全;做好公共场所的反恐、治安、维稳工作;负责承办活动的现场安保工作;协助公共服务科的安全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二)县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负责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协助体育文化服务中心落实体育馆范围内的用水、用电等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训练期间安全工作;负责承办活动的现场安保工作;协助体育科安全工作;每半年组织实施1次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做好公共场所的反恐、治安、维稳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三)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安全履职记录工作;负

责体育馆范围内的用水、用电等消防安全工作;每半年组织实施1次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保障进入场馆的人员人身安全;做好公共场所的反恐、治安、维稳工作;负责承办活动的现场安保工作;协助体育科的安全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重点措施

(一)严密责任体系

1.强化领导责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主要负责人季度履职、分管负责人每月履职”要求严格履职,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局面。

2.强化监管责任。发挥好各科室、队、中心及委属各单位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强化行业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管理对象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督导。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做到长期抓安全标准化、平常抓隐患排查治理、关键环节抓总工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带头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统筹、重点推进和巡查督导。

4.强化景区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景区管理方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公示、宣传教育、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预案演练、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等灾害防治措施“十到位”。

(二)严格监管执法

5.坚持执法必严。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作为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严管重罚,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企业实行全覆盖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具备法定从重情形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按照“三指标、两增长”要求,大力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及行政处罚“清零”工作,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6.坚持执法规范。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高危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其他企业分级监管、重点执法。实施“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限定和规范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支持配备必要执法装备。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以罚代改”,通过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发展。

7.加强激励约束。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灾害隐患。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在质量评价、投融资、保险费率、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行业准入、从业资格、企业和企业家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三)落实预防治理

8.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务实开展风险常态研判,科学编制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形成“一图一表一库”;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风险研判和重大灾情的临灾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经营单位对操作流程、重大情况变化、危险作业的专业研判,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9.强化“日周月”隐患排查。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

10.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局的信息沟通,进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强化A级景区日常巡检,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健全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报网络。

(四)开展专项整治

11.围绕突出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方面,紧盯旅游包车,强化旅游包车动态监管。旅游方面,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

(五)筑牢基层基础

12.加强基层管理。督促企业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安全组织机构,厘清岗位职能职责,做到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门办公场所、专业装备。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方面,要强化与(村)社区居委会协作,统筹利用村(居)综治网格员、安全信息员、灾害信息员、交通劝导员、森林防火巡逻员等基层力量进行联防联控,提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专业化水平。

13.提升基本素质。大力开展文化旅游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推动安全及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利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科室及委属各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队、中心及委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切实按照我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经费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保障

按照县安委办工作要求,每半年完成1次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教育集中培训,增强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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