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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770453D/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预案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垫江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使辖区内各涉及防汛抗旱工作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事业单位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抗洪救灾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重庆市旅游条例》,参照《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垫江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损毁、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涉及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包括: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游包车、营业性演出活动、艺术品展览活动、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文物保护单位、高危体育行业等以及其他与此相关需要文化旅游部门协调处置的涉文涉旅涉体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不断打牢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抗旱的基础。

2.坚决服从本级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和上级部门的领导,当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主动与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林业、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政策支持和救援力量支援。

3.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突发性水旱灾害处置以保障消费者和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4.坚持区域统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坚持依法应急、全员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调支援、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成员

为进一步强化文化旅游委体育领域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垫江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县文化旅游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 县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亚玲 县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教导员

员: 县文化旅游委办公室负责人

           龚文洁县文化旅游委政工宣教科负责人(代理)

县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科科长

           王真强 县文化旅游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县文化旅游委体育科负责人

皮志鹏 县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负责人

县文化旅游委行业管理科负责人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队长

县旅游营销招商中心主任

陈金鑫 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

县图书馆馆长

              县文化馆馆长

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贺小江 县体校校长

主要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时间和方式;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系,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和动态信息,并随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研究解决突发性水旱自然灾害事件中的相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其组成如下。

(一)综合联络组

长:周 县文化旅游委党委书记、主任

员:康 县文化旅游委办公室负责人

龚文洁 县文化旅游委政工宣教科负责人(代理)

王真强 县文化旅游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紧急突发事件情况作出分析,制定措施报领导小组审定;随时了解和掌握紧急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联系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二)现场处置组

长:垫江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场所或内容指定分管领导担任。

员: 县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科科长

              周  县文化旅游委体育科负责人

                         杨 县文化旅游委行业管理科负责人

            彭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队长

                         陈金鑫 文物保护中心主任

                         曹 县图书馆馆长

             县文化馆馆长

                        蒋 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贺小江 县体校校长

主要职责:按照上级部署指导涉事乡镇(街道)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配合、协调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处置涉文涉旅涉体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根据县防汛办指挥开展突发性洪涝灾害现场处置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长:周亚玲 县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员:康 县文化旅游委办公室负责人

         龚文洁  县文化旅游委政工宣教科负责人(代理)

县图书馆馆长

             县文化馆馆长

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贺小江 县体校校长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负责落实处置突发灾害事件所需经费、车辆、物资、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联系就近乡镇(街道)的其它救援力量。

(四)新闻宣传组

长:周县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员:王 县旅游营销招商中心主任

皮志鹏 县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文稿、媒体联络、发布信息、舆情监管等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监测,注意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洪涝灾害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警分级

本应急预案预警分级由《垫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确定。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级 红色)、重大(级 橙色)、较大(级 黄色)、一般(级 蓝色)四级。

洪涝灾害分级表

预警分级

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

级 红色)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出特别重大(级、红色)预警:

1)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级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县水文部门发布水情红色预警。

2)预计垫江县城区有发生超保证洪水的趋势。

3)过去48小时2个以上乡镇(街道)大部地区持续出现24小时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区有24小时雨量超过3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4)可能出现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1万人以上。

54—5个乡镇(街道)发生特大干旱,或6个以上乡镇(街道)发生严重及以上干旱,或13个以上乡镇(街道)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

6)可能发生其他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需要发布特别重大(级、红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

重大

(Ⅱ橙色)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出重大(级、橙色)预警:

1)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级预警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县水文部门发布水情橙色预警。

2)预计除垫江县城外县级河流沿线高安、澄溪、普顺、高峰、五洞、杠家、曹回场镇中有5个以上有发生超保证洪水的趋势。

3)过去48小时2个以上乡镇(街道)大部地区持续出现24小时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区有24小时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以上乡镇(街道)大部地区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4)可能出现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0.5万人以上。

51—3个乡镇(街道)发生特大干旱,或4—5个乡镇(街道)发生严重及以上干旱,或8个以上乡镇(街道)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

6)可能发生其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需要发布重大(级、橙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

较大

(Ⅲ黄色)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出较大(级、黄色)预警:

1)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级预警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县水文部门发布水情黄色预警。

2)预计垫江县城区有发生超警戒洪水的趋势;或者澄溪、高安镇有发生超保证洪水的趋势。

3)过去24小时1个以上乡镇(街道)大部地区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1个以上乡镇(街道)大部地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4)可能出现较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1000人以上。

5)有乡镇(街道)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0日内、其余时段预计2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

6)可能发生其他较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需要发布较大(级、黄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

一般

级 蓝色)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出一般(级、蓝色)预警:

1)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级预警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或县水文部门发布水情蓝色预警。

2)预计一般镇有发生超保证洪水的趋势;或者澄溪、高安镇有发生超警戒洪水的趋势。

3)过去24小时1个以上乡镇(街道)大部地区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1个以上乡镇(街道)大部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部分区域有可能出现超过100毫米的降雨。

4)可能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100人以下。

5)有乡镇(街道)发生轻度干旱,6—9月期间连续10日、其余时段连续20日无有效降雨,且预计短期内仍无有效降雨。

6)可能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需要发布一般(级、蓝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洪旱灾害预警信息由县防指提出预警级别建议,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县防指在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内,通过县、乡镇(街道)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防汛抗旱专用网络系统予以发布,信息发布后,县文化旅游委进行转发。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按县防指要求及时宣布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四)预防和预警行动

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涉水A级旅游景区、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星级酒店的事前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定期演练防汛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保障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五)预警支持系统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最大限量要求,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和人员疏散场所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识;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安排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经党委会同意,由会议决定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入本预案响应。

2.报请县防指同意,由新闻宣传组在县文化旅游委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上正式发布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消息。

(二)实施应急处置

在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工作组应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根据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情况,作出应急反应。在处置各种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中,应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指导思想,把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作为首要任务的工作原则,及时报警,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

在全县发生洪涝灾害应急突发事件时,根据县防指发布的情况信息及工作要求,结合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具体情况,通知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乡镇街道人员迅速上岗,依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调查清楚事态发展情况,摸清损失情况,尤其是人员伤亡情况;根据灾情状况,对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实施紧急保护处置和特殊保护措施,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贵重物品保存和经营单位实施紧急预案,治安保卫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灾情需要,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调动物资和人员对需要支援的单位给予援助;在下达任务和工作方案之后,各级指挥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全面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及时收集抗灾和受灾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信息报送

1. 基本原则

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和委属各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小时),向县文化旅游委上报事件初步情况并随时续报。

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 报送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估计及原因分析;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和下一步方案;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取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应急终止

1. 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终止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险救灾活动结束;

3)造成伤害和威胁的危险、隐患因素得到控制;

4)受灾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妥善安置;

5)按照县防指要求进行终止。

2. 终止程序

1)按照县委、县政府或者市文化旅游委相关要求,终止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2)召开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终止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3)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终止后,应当继续跟踪事件进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或重新引发突发事件。

五、后期处理

(一)各相关单位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表彰奖励有功人员,追究处理渎职人员,全面完整上报事件报告。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和防范措施,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配备必要应急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质保障

合理配置救援物资,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不具备物资保障的单位,要建立所属乡镇(街道)应急办的联防联控机制。

(三)人员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灾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与所属乡镇(街道)应急办的联络机制,确认应急联络人联系电话。

八、附则

本预案由县文化旅游委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涉及工作小组人员发生变动的,由继任者按照明确的分工职责履行相关职权。发布新的应急预案时,本预案失效;未发布新的应急预案时,本预案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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