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770453D/2020-000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6 |
重庆市垫江县文化旅游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组织、策划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惠民工程,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文物工作,指导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10.负责规划全县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业务培训和训练工作,输送优秀运动员。制定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本县体育竞赛。
11.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的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1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文化和旅游、体育商品开发营销,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体育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13.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有关行政许可。承办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14.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5.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6.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7.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8.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9.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20.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1.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系统包括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宣教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公共服务科(文物科)、体育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和直属机构——垫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属四个事业单位:垫江县文化馆,垫江县图书馆,垫江县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垫江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文化馆,垫江县图书馆,垫江县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垫江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机构改革进展顺利,按照中央、市、县统一安排部署,于2019年3月底县委、县政府正式批准了本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县文化旅游委是县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本部门及时对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进行了整合安排。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对原文化委和原旅游局的财务账务进行整合,同步做好档案移交和管理;明确财务室向上重新确定资金领拨渠道和方式,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及时报送年度预算调整意见,年度决算进行整合编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926.81万元,支出总计7,926.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2.94万元、增长25.5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对我县文化、旅游、体育等事业投入有所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83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2.79万元,增长26.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和医疗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以及上级项目专项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4.15万元,占98.72%;其他收入75.0万元,占1.2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087.6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71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3.35万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和医疗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以及上级项目专项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09.41万元,占33.41%;项目支出3,805.52万元,占66.5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1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59万元,增长8.84%,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专项资金的相关工程正在建设中,未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30.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92.57万元,增长30.71%。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用于我县体育事业建设、大型系列文体活动、市内外旅游宣传发展等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7.02万元,增长28.0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和医疗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1.96万元,增长61.5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对我县体育事业的投入加大,年中追加大型系列文体活动、旅游宣传发展等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66.4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9.68万元,增长38.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和医疗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0.2万元,增长59.93%。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用于我县体育事业建设、大型系列文体活动、市内外旅游宣传发展等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1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4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专项资金的相关工程正在建设中,未支付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86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是非遗工作人员培训开支略有不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01.08万元,占91.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4.19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各项事业的投入力度增大。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4.13万元,占6.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84万元,增长28.9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54.6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健康体检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60.46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81万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和医疗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员目标考核奖奖金、事业超额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3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23万元,增长220.43%,主要原因是第二十届牡丹文化节暨全市春季旅游赏花活动在我县举行,三公经费增加,大型文体系列活动产生的各项公费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法律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2.46万元。本年收入66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75万元,增长77.02%,主要原因是中央对体育事业项目投入专项资金增加。本年支出59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29万元,增长55.76%,主要原因是体育事业建设发展使用上级项目专项资金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8.5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9万元,增长100.1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但由于今年大型系列活动和赛事的举办,去年决算基数降幅明显,因此今年实际支出较去年决算有所上升,较年初预算预期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但由于今年大型系列活动和赛事的举办,公务接待费同比增长明显。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4万元,主要用于县内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17.67%,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报账程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随使用年限增加维修频率增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增长。
公务接待费9.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文化旅游委和市体育局等部门到我县进行调研工作和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40万元,增长226.1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和大型文体系列活动产生的接待业务量增加,但我委仍然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1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6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通信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和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79万元,增长111.3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72.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旅游行业的会议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2万元,增长495.62%,主要原因是加强了旅游行业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升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35%。主要用于采购大型文体系列活动服务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1268.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截止2019年末,文旅委机关项目资金累计执行1269.95万元,图书馆项目资金累计执行151.72万元,文化馆项目资金累计执行4万元、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项目资金累计执行16.5万元,体育文化服务中心项目资金累计执行102.5万元,项目资金累计执行1544.67万元,使用完成率达121.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已完成全县旅游文化体育相关大型业务活动。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234万元,完成预算的234.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举行大型体育赛事活动4次:半程马拉松,县五运会、DBA篮球赛等,开展大型文化演出5次:牡丹节开幕式、五运会开幕式、春晚等;开展“晒文化、晒风景”暨全民阅读1次;二是举办牡丹节开幕式及系列活动效果优,正面广泛宣传我县旅游文化及风土人情,拉动提升全县文化旅游业良好发展势头;为社会提供了就业岗位共计60个,全力带动相关产业和服务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文旅融合发展还处于磨合期,在文化旅游均衡发展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强部门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做好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理顺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加强与财政局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同时对委属各单位的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不断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培训体系,努力把项目资金用出最大效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委未参与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委未参与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68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