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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770453D/2021-00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垫江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垫江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宗旨是为体育文化活动提供服务。主要职责任务是:体育文化公园秩序维护、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及管理;体育竞赛,业余训练,群众体育文化活动。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安保组和保洁组。

(三)单位构成

垫江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于2013年10月成立,为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是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18.41万元,支出总计318.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3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级项目预算资金紧张,体育场馆运行维护费减半。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1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9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级项目预算资金紧张,体育场馆运行维护费减半。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58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8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1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7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级项目预算资金紧张,体育场馆运行维护费减半。其中:基本支出60.13万元,占18.9%;项目支出257.91万元,占81.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预算资金全部支出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4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53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级项目预算资金紧张,体育场馆运行维护费减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9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级项目预算资金紧张,体育场馆运行维护费减半。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8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运行经费不够,年底特向财政申请增加体育场馆运行维护经费,用于体育场馆的维护维修等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7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级项目预算资金紧张,体育场馆运行维护费减半。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4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运行经费不够,年底特向财政申请增加体育场馆运行经费,用于体育场馆的维护维修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预算资金已全部支出按时按规支付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1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职工参加培训费用。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4.18万元,占9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7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运行经费不够,年底特向财政申请增加体育场馆运行经费,用于体育场馆的维护维修等开支。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9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81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112.0%,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万 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外高出部分、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公用经费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疫情防控购置防疫物资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体育场馆办公经费、网络通信费、印刷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费等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和其他区县体育场馆疫情防控管理交流工作餐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88.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省公务接待费等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省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2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原因培训人次、批次减少。本年度无会议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0年度对体育场馆运行维护费(含追加)78.45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76万元和垫江县乒乓球巡回赛活动经费3.46万元共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57.9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体育场馆运行维护费

自评总分(分)

93.3

业务主管部门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023-7461861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年初(年初预算加上追加、追减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10分)

年度总金额

51.25

25

78.45

103%

10.3

其中:财政资金

51.25

25

78.45

103%

10.3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随着全民健身的普及与开展,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健身运动。为了增强我县全民身体素质、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垫江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为全县人民做好服务工作:对垫江县体育文化公园内的场地设施实施秩序维护、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及管理,组织开展体育竞赛、业余训练和群众体育文化活动,为全县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运动场所。

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各体育场馆于1月24日闭馆,每天对各场馆进行消毒。后经上级领导批复,中心各体育场馆分批进行开放,体育场、室外篮球场、网球中心等开放性场所于3月17日开放,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室内场馆也于3月23日全面开放。各运动场所在要求每天进行消毒。开放期间,要求进入场所的锻炼人员必须测体温、戴口罩,大型活动严格控制进馆人数。除全民健身中心和网球中心实行低收费外,其余场所都是免费开放。并对场馆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发放疫情防疫物资。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


得分

数量指标1

体育场馆聘用购买服务人员

23人

23人

100%

7


7

数量指标2

体育场馆安全隐患排查

96次

96次

100%

7


7

质量指标1

体育场馆接待运动健身人数

81万余人次

130万人次

100%

7


7

质量指标2

体育场馆运行状况

100%

7


7

成本指标1

体育场馆水电费成本

106万元

68.14万元

64%

7


4.5

成本指标2

体育场馆日常维护维修

48万元

47.15万元

98%

7


6.8

时效指标

体育场馆正常运行天数

360天

300天

83%

8


6.6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促进水电业发展

106万元

68.14万元

64%

7.5


4.8

社会效益

提供安保、保洁、维修岗位

18人

18人

100%

7.5


7.5

生态效益

体育场馆环境舒适度

100%

7.5


7.5


可持续影响

吸引健身群众

83万人

130万人

100%

7.5


7.5


满意度指标(10分)

体育场馆满意度

98%

96%

98%

10


9.8









93.3

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垫江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提前下达2020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

自评总分(分)

93

业务主管部门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023-7461861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年初(年初预算加上追加、追减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10分)

年度总金额

176

176

176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76

176

176

1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文件)、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渝体〔2019〕88号文件)及《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规范管理的通知》(体经字〔2015〕606号文件)要求,垫江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体育场馆工作条例》、《全民健身纲要》,为市民健身活动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不断满足全县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促使我县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利用体育场馆各运动场地举办和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达20次,活动参与人数达5万人次。其中,承办“2020欢跃四季 舞动巴渝重庆市广场舞(第三片区)“展演等市级体育赛事活动1次,县级体育赛事活动9次,群众性体育活动10次。举办和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含文艺演出、文体展览、健康知识宣传讲座、商品展销等)达5次,活动参与人数达5000余人次。丰富了市民的体育文化活动,提高了市民的体育文化素养。除网球场、全民健身中心、游泳池实行分时段免费低收费开放外,其余场地均实行全年免费开放。严格落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更好地体现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的公益性,确保我县市民均能享受到免费开放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


得分

数量指标1

体育场馆聘用购买服务人员

23人

23人

100%

7


7

数量指标2

体育场馆安全隐患排查

96次

96次

100%

7


7

质量指标1

体育场馆接待运动健身人数

81万余人次

130万人次

100%

7


7

质量指标2

体育场馆运行状况

100%

7


7

成本指标1

体育场馆水电费成本

106万元

68.14万元

64%

7


4.5

成本指标2

体育场馆日常维护维修

48万元

47.15万元

98%

7


6.8

时效指标

体育场馆正常运行天数

360天

300天

83%

8


6.6

经济效益

促进水电业发展

106万元

68.14万元

64%

7.5


4.8

社会效益

提供安保、保洁、维修岗位

18人

18人

100%

7.5


7.5

生态效益

体育场馆环境舒适度

100%

7.5


7.5


可持续影响

吸引健身群众

83万人

130万人

100%

7.5


7.5


满意度指标(10分)

体育场馆满意度

98%

96%

98%

10


9.8









9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相关工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6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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