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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我委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7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6包括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机构职能、人事信息、通知公告等;公共场所张贴栏、宣传栏、LED显示屏、电视多媒体等公开信息212条;户外广告牌、宣传灯箱、高速路T型牌、流动车体等公开信息262条;“垫江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7条。

一是加强疫情正面引导和信息公开。及时在全县公共场所张贴《重庆采取六项场所管控措施,所有公共文化场所暂时关闭》和《垫江县暂缓举办聚集性文化旅游体育赛事活动、临时关闭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场馆及文化旅游场所的通告》进行公共场所防控宣传,通过“垫江文旅”微信公众号、垫江新闻网、垫江论坛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累计发布230。深化“六稳六保”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关于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有序开放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通知》等政策信息。

二是加强行政权力和办事服务信息公开。2020年,我委在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领取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执法总队发布的行政权事项清单,通过多次动态调整,目前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PC端和重庆市政府手机APP向社会公开我委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办事服务指南全年政务事项办理结果56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2项,已全部通过录入垫江信用平台向社会规范公开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规范化。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渝文旅发〔20201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全面梳理县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了《垫江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共计262项公开事项,按程序先后报县法制办和市文化旅游委审核报备,并由县政府通过后规范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内容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由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发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2020年垫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网站运行与维护。同时,进一步加强“垫江文旅”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量,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使公众能够更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委机关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平台、微信公众平台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2名专职人员加强网站公开信息报送、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传播媒介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保证导向正确,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五)完善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发布了《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等,有力规范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20年以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0

5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

-7

12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23.4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全委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还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政务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的平台较单一,主动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督查督导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文旅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和有效性。一是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继续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组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等学习和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提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提高平台管理水平丰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和发布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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