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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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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委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0(包括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机构职能、通知公告等);户外广告牌、宣传灯箱、高速路T型牌、宣传栏、LED显示屏、电视多媒体等公开信息97条;“垫江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7条。依托“渝快办”、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电脑端,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服务平台、办理时限、监督评价、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进行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年公开人大建议回复28篇,政协提案回复27篇。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发布了《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等,有力规范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22年以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第一时间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重点公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决策部署落实信息、政策解读信息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公开权责事项清单等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大力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栏目的通知》(渝文旅发〔2022197号)要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旅游领域、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建设工作,要求各责任科室、乡镇(街道)安排专人报送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垫江文旅”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量,政务新媒体保持常态化更新。

(五)监督保障。委机关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调度解决,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落实公开责任覆盖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公室落实2名专职人员加强网站公开信息报送、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传播媒介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保证导向正确,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2年在全委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仍然存在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上有待深入,对创新运用新媒体推动政务公开研究不够等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文旅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和有效性。一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公共文化旅游服务项目清单,主动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广播电视领域重要政策和落实情况,定期公开文化演出、特色文化旅游活动等惠民活动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在文件起草阶段要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综合采取图文、视频等丰富解读形式,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三是严格政务公开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对发布信息坚持先审后发。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