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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5-31

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卫生健康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转。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构,形成保障合力

2020年,我委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全面推进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我委全面推进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部分调整,组长由委主任汪涛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我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推进。

(二)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我委目前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0大项74办理项,均已编制好各办理项的要素清单并在重庆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开,办事群众通过网上服务平台便可以了解到每一个事项的具体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申办要求及审批流程,有利于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2020年度共办理行政审批1869件。所有审批项目的完成时限均压缩了70%以上。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延续、变更、注销等31项为即办件,占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46%。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确定为“零材料提交事项”办理。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将“我要开诊所”纳入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上述改革措施,压缩了办理时限,精简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政务服务效能,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1.细化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制。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委制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该文件规定了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制是: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各业务科室安排熟悉政策法规的人员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初审工作,然后将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交由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提交委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送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审查。

2.不折不扣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规定。今年,我委代县政府起草了文件《垫江县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年)实施细则(送审稿)》,严格按照“草拟稿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初审(审核)、委领导集体决策通过、函告司法局审查、报县政府会议审议、文本公开”的程序制定文件,确保了该文件的合法性。

(四)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积极开展执法培训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结合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对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并制定出台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确定有关行政执法事项共262项,其中新增职业卫生行政执法事项31项。

高度重视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组织开展执法队伍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讨论活动49场次;结合改革后我委行政执法队伍新的职责任务,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培训等执法培训活动5场次279人次。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制定具体规则,保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生根。我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另外,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我委的专门行政执法机构,对外以我委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也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上述具体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确保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通过我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网站及时公开了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并公开了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以利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三是通过网站定期公示行政处罚情况,公开行政执法行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为顺利实施全程记录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物质保证。二是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和格式。三是要求执法人员对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整个执法过程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记录,明确了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的保管方式。上述措施,确保了行政执法案件文字和音像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4.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我委做出了明确规定。经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审核,对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等有瑕疵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该支队案审委员会审理。对复杂疑难案件,按照执法支队法制科审核、支队案审委员会研究、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合法性审查、委办公会研究、下达行政执法决定书的程序办理。上述办案措施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1.重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一是在医疗纠纷投诉接待中做到有问必答、耐心仔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纠纷;二是依托第三方机构——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棘手医疗纠纷。全年共调解医疗纠纷91件,化解了多数医患矛盾。

2.扎实做好信访工作。2020年,县卫生健康委共受理信访件48件(市长信箱11件,县长信箱14件,渝卫生信箱11件,县信访办转办7件,其他交办1件,本级接访4件)。信箱件主要集中在求助和政策咨询方面,县信访办转办件主要集中在医疗纠纷和政策待遇方面,本级接访件主要集中在医疗纠纷、房屋安全和消防整改方面。上述信访件均及时化解。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已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动作出相应的修改。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不够深入。在执法公示的内容和方式上有待完善,在执法过程中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三)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完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卫生健康领域有关执法事项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我委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的密度较少、力度较弱,形成合力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规定的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我委已经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适时依法依规予以修改和废止。

(二)学习、借鉴其他单位行政执法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委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

(三)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协作机制,完善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强化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配合,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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